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
YIN CHU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
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
YIN CHU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
YIN CHU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金秋启新程,法治护成长。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筑牢未成年人安全防护网,8月27日,银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走进银川外国语实验学校,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专题法治讲座,为同学们送上一堂干货满满的“开学法治第一课”。
课堂上,检察官结合青少年日常校园生活,立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以通俗易懂的提问拉开宣讲序幕,引导同学们主动思考身边的欺凌隐患,共同揭开校园欺凌的面纱,通过细致讲解肢体欺凌、语言讥讽恐吓、财物侵害、网络造谣传谣等内容,打破同学们“只有打架才算欺凌”的认知误区。重点解读了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详细列出欺凌行为的“代价清单”:从民事赔偿到专门矫治教育,从行政拘留到刑事处罚,每一个法律后果都在严肃警示,欺凌者终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付出沉痛代价。
校园欺凌没有赢家。检察官分别从被欺凌者、欺凌者、旁观者三个角度,剖析校园欺凌带来的多重危害:遭受欺凌的同学容易出现厌学自卑、社交障碍;施暴者若得不到及时纠正,暴力行为会不断固化,一步步滑向违法犯罪;即便只是目睹事件的旁观者,也容易产生心理恐惧,对校园失去安全感。
“苹果腐烂不是一瞬间发生的,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也是从抽烟旷课、小偷小摸这类不良行为逐步演变而来。”检察官用苹果腐烂的生动比喻,讲解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结合检察机关办理的真实案例,以案释法讲解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抢劫罪等常见未成年人犯罪,厘清不同年龄对应的刑事责任,告诫同学们小恶不治,终酿大错。
此次检察官进校园讲述“法治第一课”,是银川市人民检察院深化检校合作、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具体举措。下一步,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常态化工作,不断加强与妇联、团委、学校、家庭等多方协作,整合多方资源,丰富普法形式,持续开展精准化、常态化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用心用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用法治阳光照亮每一位青少年的成长之路。